寧花百萬養小孩也不驗DNA 男得知非親生才怒告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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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懷疑前妻早就知道小孩是男友的,卻詐騙他上百萬的房屋頭期款和小孩生活費。(圖/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翻攝每日郵報)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和徐姓大陸籍配偶離婚後仍同居,得知前妻懷孕就認定自己是小孩的生父,不但不願花錢做DNA鑑定,還相當「阿莎力」地幫忙繳房屋頭期款並支付小孩的生活費,過了1年多卻得知小孩其實是前妻男友的,氣得控告徐女故意用「孩子」詐欺。

李男在得知前妻懷孕後,認定自己就是孩子生父,幫忙付購屋頭期款和生活費共132萬元,小孩出生後也去辦理認領,沒想到7個月後卻被告知「你不是孩子的爸」,讓他宛如晴天霹靂般無法接受,懷疑前妻早就知情,卻騙他「幫別人養妻小」。

但徐女喊冤表示,因為當時和前夫、男友都有發生過關係,真的不知道誰才是生父,也老實告訴過李男希望他去驗DNA卻被對方拒絕,之後她只好拿男友的去驗,知道孩子父親後也主動償還李男給她的紅包錢、坐月子錢,表示絕對沒有詐騙的企圖。

檢方調查後發現,徐女買屋是在懷孕之前,當時也確實不曉得懷上誰的小孩,認定她沒有詐欺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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