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機關集中採購弊案頻傳 國庫每年損失百億

▲公家機關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採購產品,價格平均高於市價2至3成,光是去年就釀成國庫百億元損失。(圖/台灣銀行官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公家機關為了提升採購效率而採用的「共同供應契約」制度,卻成了政府駭人的財政黑洞!廉政署調查指出,不少業者用「圍標」方式,墊高透過共同供應契約上架的產品價格,公家機關也普遍不再詢價,直接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採購,導致購入的產品價格平均高於市價2至3成,單是去年就造成國庫百億元損失。

根據29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這項制度由民國88年實施至今,總採購金額達4320億元,若據此換算,粗估至今已浪費千億公帑。

類似事件如今年一月初時,花蓮地區爆發地方民代透過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滅火器涉弊一案、桃園地檢署查獲的LED路燈工程弊案、新竹縣爆發購買劣質庫存或是滯銷的圖書及教學軟體,均是由民代勾結不肖廠商故意墊高價格的惡果。

對此,廉政署要求下轄各政風機構清查,日前完成了「共同供應契約價格不等於最低價」的調查報告,揭露這驚人的財政大黑洞幕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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