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在台中酒駕 謊報友人年籍罪加一等!

▲反酒駕!飲酒後請找「指定駕駛」。(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記者林貞平/大雅報導

在卡拉OK小吃部工作的大陸籍林姓女子,前天(20日)凌晨酒後騎機車遇交通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攔檢,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林女謊報顏姓友人年籍,被警方視破,昨天(21日)將她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交通大隊第一中隊員警前天凌晨在大雅區雅潭路4段執勤時,發現一輛重機車蛇行、騎士且未戴安全帽,員警將其攔下盤查,自稱姓顏女騎士滿身酒氣,員警施以酒測,她酒精濃度達0.32mg/l,訊後將案卷及顏女送豐原分局偵查隊。

值日小隊廖偵查佐見該女子不斷哭泣,未帶身分證,身上亦無任何證明文件,員警遂利用刑事指紋機確認身分,查出她是大陸浙江籍的林女(45歲),於95年以結婚名義來台,設籍在桃園中壢市未與丈夫同住,目前住大雅區,在卡拉OK小吃部工作,平日工作需飲酒,致酒駕遭員警查獲。

林女自稱來台多年尚未取得台灣身分證,因知酒駕會罰很多錢,自己經濟又不寬裕才會向員警謊報朋友年籍資料,警方已將她依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新聞來源:民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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