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獵食者!港「文具店太子」與15歲網友初見面愛4次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家中開設文具店的20歲香港男子蔡家豪,2012年和Facebook認識的15歲女網友(下以X代稱)第一次見面就把她帶到家中,短短一天內3次性交、1次肛交,女童晚間回家後在網上和他提出分手,後來向社工提及此事;蔡男23日承認非法性交罪,還被法官形容是年輕女童的獵食者,他目前正在等候判決。

▼蔡家豪於高等法院共承認4項罪,3項為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1項是和21歲以下女童肛交罪;下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翻攝自《旺角監獄》)

被告是在2011年Facebook認識當時14歲的X,他們於2012年8月13日成為情侶、17日第一次見面,當天蔡家豪就把女方帶回將軍澳家中。兩人一開始只是看電視,接著進行3次性交、1次口交,起初女方還有拒絕,但後來一度在兩人完事休息時把蔡叫醒,先幫他口交,接著再次性交;X在晚間8時半離開後,回到家透過網路跟蔡表示要分手,兩人之後即斷了聯絡。

香港《蘋果日報》指出,蔡家豪初中時成績本來很好,但後來花很多時間在談戀愛,結果中五就輟學,還兩度因為性侵遭判感化,這次和15歲網友性交,就是發生在感化期之內。

蔡家豪在寫給法官的求情信中提到,自己已經大徹大悟,以後不會繼續沉迷於愛和性當中,將更重視父母的關懷;可是法官潘敏琦直言蔡男犯案為變本加厲,沒有自我控制的能力,因此質疑他是不是有足夠的反思,更形容蔡為「女童獵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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