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森新聞記者蔡信章/台中報導
台中市60歲婦人鄭洪水美,三年前到麥當勞中港店吃飯,因為店家清洗地板濕滑,導致她摔倒,至今仍行動不便,她提告求償40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店家有疏失,判麥當勞和三名員工得連帶給付賠85萬元,但婦人認為判太輕,表示還要上訴。
一大早要出門,鄭洪水美得拿著拐杖輔助,一跛一跛地顯得有一點吃力,因為她的腳曾重重地摔一跤,造成行動不便,左手更是三叉神經受損,讓原本從事腳底按摩工作的她,再也使不上力。鄭洪水美說,「因為我手沒有力量,沒有辦法按摩;還有要去別人家裡,假如人家在二樓,我沒辦法上去,腳部有時候像針在插。」

講到摔傷的過往,鄭洪水美就很難過。三年前(2009年3月)她到麥當勞中港店用餐,員工洗地板造成地面濕滑,但沒有告示牌,她走過去重重摔一跤,導致手腳受傷,氣得提告求償400多萬元,一審判85萬元,讓她無法接受。鄭洪水美說,「沒辦法接受!真的沒辦法接受!大鯨魚對小蝦米,就是欺負我們就對了。」
原本可以靠按摩謀生的能力沒了,鄭洪水美和丈夫認為判得太輕了,決定再上訴。而台灣麥當勞公關部表示尊重司法,不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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