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冠亨轉學簽「葉少爺條款」 校方警告曠課一節就退學

我們想讓你知道…條件真的很嚴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駕害死3條人命的「葉少爺」葉冠亨,日前透過轉學考進入高雄和春技術學院就讀,而校方也特別訂出「葉少爺條款」,要求他在入學2個禮拜內必須向死者家屬道歉,且曠課一節就退學處分,還必須擔任學校防酒駕志工,條件相當嚴苛。


▲葉冠亨日前被拍到拄著拐杖現身。

22歲的葉冠亨今年4月份酒後開車,在路上撞死一名早起運動的李姓婦人,婦人的丈夫三天後也疑因為傷心過度猝死。葉少爺財力雄厚,除了撞人的458萬元賓士車外,家中還有數輛名車,而他仗著家裡有錢,常常到處炫富引人注意。

不過就在撞死人後,葉少爺卻一點也拉風不起來,他出現在媒體鏡頭時,多半是躺在病床不動,最近一次被拍到時則是拄著拐杖,看來行走不便。可能是為了避風頭,葉少爺決定轉學到以前就曾唸過的和春技術學院,校方低調向中天新聞證實此事,且表示對葉少爺的確是有訂製特別條款。

根據「葉少爺條款」上面所記載,除了要與家屬道歉外,還明令葉冠亨在就學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辦理休學或是逃避兵役,也要擔任校內交通安全、反酒駕志工。另外除了醫師知會導師的復健時間外,葉少爺不得有遲到或曠課情況,否則就要退學處分。據了解,葉少與媽媽2人都已簽字認同此條款,展現洗心革面的決心。

▼點此看葉冠亨條款內容。(影音取自YouTube,若遭移除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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