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同團體控執法過當 警公布蒐證畫面:還護送他們離開

立院26日初審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相關修法,而立院外則爆發激烈警民衝突。(圖/記者李毓康攝,下同)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26日初審通過,但聚集在立法院外的反同團體卻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過程中兩方人馬都傳出受傷消息。下一代幸福聯盟的曾獻榮、趙曉音、游信義等人,29日上午赴北檢按鈴申告,控訴警方執法不公、妨害自由等;但當天主責立院外維安勤務的保六總隊,也公布蒐證畫面回應。

幸福盟控訴,26日當天活動負責人趙曉音在警方許可下,帶領醫療人員進入立院內救護受傷的陳情民眾,沒想到卻被警方尾隨綁上束帶限制行動,更強行奪走私人物品等,「即便向警方表明身分,都被置之不理」,控訴警方差別待遇、執法不正。趙曉音提告時強調,今天是提告刑法第302條、304條及306條的妨害自由罪章,並要聲請保全證據,要求勘驗當天現場的蒐證畫面。

但保六總隊回應指出,26日立院裁示「不開放以陳情方式帶民眾進入院區並暫停會客」,但趙曉音未經立院同意,擅自帶著聲稱是醫療人員的2女1男從立院青島東路出入口進入,並手持無線電、手機指揮聯繫立院外群眾

趙女一行人在11點15分被保六警方發現後,警方見他們並無實際從事救護,且擔心他們煽惑更多群眾侵入,於是進行保護管束並暫時制止使用通訊器材。趙女事後反映他們並非攀爬圍牆進入,警方隨即歸還通訊器材終止管束,還護送他們離開院區。

此外,幸福盟還指控,稱當天場外陳情民眾只是和平發表達不同意見,竟被黃國昌助理陳志明、林靜儀助理王信允及蔡易餘助理張欽智等人,暴力壓制,以鎖喉、勒頸、嗚嘴等手法控制身體,還搶奪小標語。

幸福盟等團體發表五點看法,譴責暴力及政府不公:

一、總統失去其政府應有的公正性,當天陳情民眾是以和平方式陳情,卻被警察當成犯人被銬上束帶限制自由,相對於太陽花學運,政府放任公權力粗暴對待。

二、立法院院長放任委員助理在議場圍事、暴力維安,失去國會殿堂應有的公正性。

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輪值主席尤美女默許外力維安,暴力壓制不同民意,失去公正性。

四、黃國昌、林靜儀、蔡易餘三名立委默許放任助理在議事圍事,暴力維安,破壞國會議事文化。

五、陳志明並非登記在案的國會助理,當天進入議場,顯然是黃國昌授意,目前在暴力壓制不同意見的陳情民眾,黃國昌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破壞議事文化,顯然國會議員不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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