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2妙齡女81次...行善團創團長黃塗德 遭判刑346年

▲行善團創團長黃塗德,竟性侵2名年輕女信徒81次。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嘉邑行善大會創團長黃塗德在雲林地區建廟,並成立慈善功德會濟貧,地方名聲良好。不過黃塗德卻被指控,以治病為由對教徒施法,趁機性侵一名大學甫畢業女子和一名國中少女,涉及妨害性自主罪犯行81次,雲林地院日前宣判,一罪一罰判刑346年,應合併執行30年。

《蘋果》報導,其創團長黃塗德現年55歲是雲嘉地區知名人物,創辦太昊殿、無憂山慈善基金會和龍天科技公司等,在道場藉口有神通能幫人治病、傳功等宗教手法,被信徒尊稱為「老師」、「師父」,地位崇高。

不過黃塗德自2013年下旬開始,多次性侵2名女信徒。他皆以2人罹患腫瘤為藉口,以施法、吸毒手法治療,還恫嚇若不服從或告知旁人,就會病發死亡。由於黃男在道場內將自己神格化,信徒們皆認為他法力無邊,2名受害人雖然內心抗拒,但仍屈服在他淫威下。

其中,大學畢業的被害人雖以生理期來、生病為由抗拒,仍被黃男性侵超過30次,最後她以錄音筆蒐證、報警;另名國中少女則因年齡較幼,不知如何反抗,但指證平均一星期被性侵5次,檢方調閱通聯記錄,發現少女至少被約出性侵至少51次。

黃塗德庭訊時辯稱,只有約少女出門,否認對2人性侵,僅施法為她們「治病」。黃男還反咬對方與自己不合,因此蓄意指控遭性侵。

不過,2名女子都指證黃塗德腹部有疤痕,且都能指出黃男性侵前塗抹的藥物。審理法官認為,女性不會拿自己的清白誣陷他人,且經過精神鑑定、調查站測謊,確認2女曾遭性侵且心理受創。法院宣判,黃塗德至今未補償受害人,依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各處5年6個月,犯強制性交罪部分各處4年8個月,一罪一罰,應入監執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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