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第一要件,清廉」林益世何時刪了這篇文章?

我們想讓你知道…是心虛嗎?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被控索賄案,2日凌晨將林益世聲押禁見,目前林益世是「部分認罪」。林益世是自許清廉的馬英九總統愛將,涉貪索賄無疑大大打了馬政府一巴掌;2日上午一張截圖在網路上熱傳,那就是林益世曾在部落格寫了一篇《從政第一要件,清廉!》。

▲波蘿日報寫著,「好文章值得一讀再讀。建議出版社直接編入國中小國文課本中。」但這一篇現在已經被刪掉了。(圖/取自波蘿日報臉書)

在這篇林益世寫於2010年6月11日的文章中,林益世寫著「從政應該清廉,從政應該清明,皆不可以拿人民辛苦的納稅錢當做個人或家族貪圖榮華富貴的金庫來源」、「從政之目的在於服務大眾,而不是踩著大眾的心血滿足個人與家族榮華富貴、金碧輝煌的物質慾望,更不應該把自己的物質享受慾望建構在大眾的辛苦與汗水上!」

林益世這篇主要在諷刺扁珍,如今卻字字射向自己。其實,早在6月27日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就出示了這篇文章,並提出馬英九在總統辯論時宣稱「要讓官員不願貪、不必貪、不能貪、不敢貪」,真是莫大的諷刺。更「奇怪ㄟ」的是,這篇文章目前已經被刪除,點入已顯示「找不到此篇文章 ! 系統將自動重導」。

《從政第一要件,清廉!》全文
2010/06/11 11:09:15
前總統陳水扁及前第一夫人吳淑珍等人被控國務機要費等四大案,11日上午十點,高等法 院作出二審判決。原本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陳水扁,改判為20年徒刑,罰金一億七千萬, 褫奪公權十年;吳淑珍則是20年,罰金兩億,褫奪公權十年;陳致中一年兩個月、黃睿靚 一年緩刑四年。

根據法律人士指出,扁珍量刑由無期徒刑改為有期徒刑的審度標準,應該與犯行本身無關,也就是說,法官對其犯罪事實的認定並未改變,只是法官量刑時另有考量,才會做出無期徒刑變為有期徒刑的判決。

雖然扁案二審結果與一審結果有些許落差,不過我們都相信司法判決公正性,也請國人給 司法公正的審判空間。

不論一審法官或者二審法官對扁案所判的刑度,其係皆為司法給所有從政人員的一個警惕 ——亦即是,從政應該清廉,從政應該清明,皆不可以拿人民辛苦的納稅錢當做個人或家 族貪圖榮華富貴的金庫來源。

從政之目的在於服務大眾,而不是踩著大眾的心血滿足個人與家族榮華富貴、金碧輝煌的 物質慾望,更不應把自己的物質享受慾望建構在大眾的辛苦與汗水上!

我們感謝一審與二審的法官,長期承受社會輿論的壓力,做出判決,以司法的公正性,教 育所有從政人員該有的基本清廉態度!

從政之目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改善多少」,而是「國人的生活改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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