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今(24日)辯論終結,檢方建請合議庭量刑時,審酌柯文哲開庭曾罵髒話丟東西等犯後態度。(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柯文哲等人涉犯京華城等案,今(24日)在起訴移審將滿1年前,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明年(2026年)3月26日下午2點30分宣判,檢方在量刑辯論時徹底反擊,指柯開庭罵檢察官髒話、朝檢察官丟東西,又PO文恐嚇司法,舉止「史無前例」,建請合議庭仔細審酌柯的犯後態度。柯回嗆「先自尊而後人尊」,求判無罪。
公訴檢察官指出,柯文哲為獲得沈慶京及威京集團支持及資金,以市長權力護航京華城公司取得高達百億不法容積,並收受賄款。且柯身為民眾黨主席,明知政治獻金有公益性,仍侵占入己,並以商業交易外觀掏空政治獻金,足見不受公開監督、無視法治的心態。
檢方建請審酌柯文哲除有起訴書所載犯後態度不佳情形,並於偵審期間一再聲稱遭受政治迫害、政治偵防,多次在法庭以不當言詞或髒話辱罵檢方、向檢察官丟擲物品,又以其名義在社群網站張貼文章或圖卡,扭曲審判過程及證人證詞,攻擊檢察官、法官及對其不利的證人,或容任支持者以包圍地檢署、網路恐嚇檢察官、法官等方式,對司法施加壓力。
檢方主張柯文哲不尊重司法,不僅針對檢察官,包括地院法官、高院法官,都受到高度壓迫,史無前例,建請合議庭仔細審酌柯上述犯後態度,並就柯所犯各罪,量處如起訴書所載之刑度。檢方起訴柯涉犯4罪,求刑合計28年6月。
柯文哲不甘示弱,主張自己無罪,回嗆公訴檢察官「先自尊而後人尊」、檢方要不要回答有無勾結鏡新聞放話洩密、淪為政治打手的問題,「怎麼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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