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男發文「跨年開車撞人」免押媽帶回 過17.5hrs檢偵結起訴

▲▼ 林男恐嚇            。(圖/記者黃宥寧攝)

▲北市林姓男子貼文挺隨機殺人引恐慌,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劉人豪/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區34歲林姓男子,涉嫌於網路平台張貼多則涉及隨機殺人及鼓吹暴力言論,檢警拘提到案後士林地方法院漏夜開庭,裁定林男由其母親擔任擔保人看管並限制住居。林男離開法院後17.5小時,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恐嚇危安等罪嫌提起公訴。

本案源於近日發生重大無差別攻擊事件後,網路上陸續出現模仿、恐嚇及鼓吹暴力的言論,引發社會不安。法務部調查局為防範模仿效應擴散,迅速啟動「1219反恐專案」,全面清查涉及隨機殺人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網路訊息。

台北市調查處循線查出,家住士林區的林姓男子,涉嫌於網路平台張貼「隨機殺人危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該提倡殺人正義」等言論,甚至疑似出現隨機殺人預告內容,已涉及恐嚇公眾與煽惑暴力。

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等罪嫌,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審酌後認為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不予羈押,改以責付方式替代羈押。

林男23日晚間11時離開士林地院,經過17.5小時後,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24)日下午4時30分,依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恐嚇危安等罪嫌提起公訴,於網路平台張貼的言論已足以使一般民眾相信該等言論可能產生「模仿犯」效應,而對於公眾之安寧及社會秩序所造成危害,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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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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