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快做一事 律師:才有機會立於不敗之地

▲▼ 安全帽,車禍,機車。(圖/CFP)

▲出車禍趕緊就醫拿驗傷單。(示意圖/VCG)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律師顏紘頤提醒,發生車禍後,您該做的不是跟對方吵誰錯得比較多,而是趕緊就醫拿到一張您的驗傷單,完成這一個步驟,在接下來的刑事訴訟程序,才有機會立於不敗之地。

只要有一點過失就可能過失傷害

顏紘頤在臉書說,有些法律觀念必須一再澄清,才有機會改變一般民眾既定但不一定正確的印象,關於車禍的究責就是其中一個顯著例子。

顏紘頤表示,再次強調車禍案件如果對方受傷,您只要有一丁點過失,就可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就算對方的過失比您大得多,也無法讓您免除過失傷害的責任。

趕緊就醫拿驗傷單

顏紘頤指出,一場車禍如果兩方都有受傷,很有可能肇事兩方都會成立過失傷害,就跟互毆有可能兩方都成立傷害罪一樣,不是過失多的一方成立犯罪,過失小的一方就沒事。

顏紘頤提到,所以發生車禍後,您該做的不是跟對方吵誰錯的比較多,而是趕緊就醫拿到一張您的驗傷單,完成這一個步驟,在接下來的刑事訴訟程序,才有機會立於不敗之地。

顏紘頤說,如果您覺得自己只是小傷,所以沒有去驗傷,也沒提告對方,等到對方等到6個月快滿時才來告您,導致您收到傳票時已經過了6個月,無法再提告對過失傷害罪時,您將很難在官司中反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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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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