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大停水損失申請2334件 市府研議從廠商估驗款補償

▲淡北道路11月27日進行主線高架橋P20基樁挖掘時,鑽破自來水管線,自來水公司11月28日起逐步減壓暫停供水,影響淡水區16個里、共計約6.2萬戶,淡水停水第3天,還有多區域無水可用,民眾叫苦連天▼             。(圖/記者鄭遠龍攝)

▲淡北道路11月27日進行主線高架橋P20基樁挖掘時,鑽破自來水管線,多區域無水可用,民眾叫苦連天。(圖/記者鄭遠龍攝)

記者崔至雲/新北報導

新北淡水日前發生施工挖破管釀大規模停水,部分民眾長達6天沒水使用。新北市府開放民眾填報請求損失,從本月1日至10日已累計2334件民眾申請補償,包括買水、外宿、洗澡、修繕抽水馬達及營業損失,也有人主張要精神損失,初估達上千萬。新北市工務局說明,近日會開始逐件審核,對有單據的支出將從寬認定,若法制、會計單位也確認可行,不排除從廠商的估驗款去處理。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陳偉杰表示,現在推出的補償方案,民眾必須自行舉證、各自申報,對一般家庭或小商家而言,容易因為證明文件不足而求助無門,這正是制度需要檢討的地方。強調推動「新北市停水補償自治條例」,就是希望建立明確、統一的補償機制,讓民眾不必再煩惱該如何提出證明,也不會因個案差異而產生不公平的結果。

陳偉杰說明,停水不只是用水不便,許多民眾因此無法正常上班、營業受影響,甚至承受身心壓力,相關損失不應被忽略。透過自治條例訂定清楚的補助原則,才能在事故發生時即時回應民眾需求,讓政府有依循、民眾有保障,避免每一次重大停水事件都陷入混亂與爭議。

新北市政府新工處指出,淡水停水事件於12月1日至12月10日受理民眾申請損失補償案件共計收到2334件。請求項目主要集中在購買用水、修理馬達的費用,也有民眾要求補償交通費或精神損失等。

新工處表示,近日將研擬撥款計畫並請申請人提供單據等佐證資料後,會同相關單位審查認定。另 本處已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定,待責任釐清後由負責單位與申請人協議補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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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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