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林姿伶(左)、劉時郡(中)及民進黨前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右)涉造假罷免提議書。(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的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涉嫌在今年初,為了完成罷免民進黨籍議員陳乃瑜罷免提案,擅自偽造選民提議書,而曾受林姿伶協助曝光的民進黨新店區黨部前主委吳春美,為了償還人情,指揮兒媳連夜抄寫1000份名冊,台北地檢署12日依違反《個資法》將劉、林、吳3人提起公訴,吳春美兒媳與羅明才助理謬維蕙等11人獲緩起訴。
檢調查出,羅明才在2025年2月間,面臨全台大罷免潮,新店服務處團隊擬定「以罷制罷」策略,並鎖定在地綠營議員陳乃瑜為目標,但是新修正的《選罷法》即將上路,屆時罷免提案要附上身分證,會增加難度,團隊成員2月15日在line群「(密)羅辦」中表示,「老闆還是想要罷免陳乃瑜,而且想趕在選罷法新法生效前完成」。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繆維蕙獲緩起訴。(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起訴指出,除了主導罷免案劉時郡偽造3份提議書、林姿伶則偽造1份,曾任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的吳春美,也因為角逐黨內議員初選失利後,曾經受林美玲協助曝光、延續政治生命,為了償還人情,在2月18日晚上到羅明才服務處拿了空白名冊,帶回家交給3個兒子、3個媳婦一起抄寫水利會會員資料,15個小時後,把1000份提議書送回服務處。
劉時郡、林姿伶、吳春美因最後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被檢察官依偽造文書、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嫌起訴,但請法院考量若從輕量刑;吳春美的兒媳共6人平常沒有參與黨務或政黨活動,因聽從至親指示而觸法,獲得緩起訴1年,各繳庫1萬到3萬元。
而在案件偵辦之初,曾遭聲押獲准的另為羅明才服務處主任謬維蕙,以及助理陳穩圓、新店區里長劉洪朱、辜鳳琴、鄭富濃,因非罷免案主導人且造假提案書較少,獲得緩起訴處分1年,各要繳庫5萬到15萬元。罷免案領銜人、國名黨青工會副會長曾濬,以及被捕領銜人蕭賜聰,里長盧浩賢3人因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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