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竟是人夫!網戀2年遭索百萬還挨告跟騷 彰化女心寒提告

▲女網友陷入網戀遭詐騙123萬餘元。(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女網友陷入網戀遭詐騙123萬餘元。(圖/pakutaso,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女子墜入網戀2年,互稱老公老婆,對方經常以經營電商需周轉為由,陸續向她索取123萬餘元,事後發現他是名阿兵哥,早已結婚,積欠貨款全是編造。男子得知謊言遭戳破後竟變臉怒嗆「要告去告」隨即神隱,反控對方跟騷,女子因此憤而提告求償。法官認定男子積欠款項屬實,判決須全數返還、並加計利息。

根據判決書,原告女子主張,她在網路上認識男子。認識之初,對方便出示身分證,佯稱自己單身,雙方進而交往成為情侶。交往期間,兩人以「老公」、「老婆」互稱,更不斷向其表示「會與其共度一生」、「只愛原告」、「認識妳是最大的幸運」等甜言蜜語,讓她深信對方有結婚誠意,男子在交往期間,屢次以各種理由開口要錢。出於對「未來伴侶」的信賴與支持,她不遺餘力地籌錢、她陸續交付的金錢總計達123萬3,599元。借錢給對方,甚至因此讓自己負債累累。

未料女子發現摯愛的老公「早已結婚」,她質問對方為何欺騙她長達兩年、導致她人財兩失時,男子不僅毫無悔意,甚至嗆聲「要告去告」,隨後神隱失聯,更反過來對其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的告訴。女子這才驚覺,男子從頭到尾都沒有真心交往或結婚的打算,所謂的感情只是為了詐騙錢財所施的詐術。她事後查證,男子當時在當兵,從事電商需周轉也都是編造的謊言。心寒之餘,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要求返還全數款項123萬3,599元及法定利息。

對於女子的指控,被告在法庭上提出另一套說法。他承認婚內出軌,但並非自始欺騙感情,後來也與妻子離婚。他辯稱,後來因與女子感情不順、價值觀差異大,才在未明確分手的狀態下,又與另一名女子結婚。男子承認有向女子借款,但否認是詐騙,強調是因為有資金需求。

他抗辯主張,分手後曾透過妻子以通訊軟體與女子聯繫,雙方已協議好由他書立借據來解決債務,並已將借據寄給女子,因此借貸關係已經「和解」,蔡女不應再依消費借貸法律關係求償。即使女子主張被詐欺,提告時間也已超過侵權行為的2年請求時效。

法院審理,男子主張的「和解借據」,法官發現,何男無法提出這份所謂借據的正本,僅有通訊軟體的討論紀錄。證據顯示,蔡女從未在這份借據上簽名用印,所謂的「和解契約」根本不成立,辯解不足採信。審閱女子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銀行存摺明細等大量證據,具體顯示了匯款時間、金額及男子要錢的緣由。因此,法院認定雙方消費借貸關係明確,男子作為借款人,自應負起返還責任。應給付原告1,233,599元,並按年息5% 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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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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