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伊森、潘鳳威/嘉義報導
嘉義縣義竹鄉前(29)天發生一起犬隻咬傷孩童事件,一名1歲多男童被家人帶到宮廟吃平安宴時,不慎遭民眾飼養的犬隻咬傷,由於傷口較深且靠近眼睛,男童臉部縫了上百針後,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縣政府社會局已主動與家屬聯繫,並提供必要協助。動保處今(31)日會同警方前往飼主住處檢疫並扣留犬隻,製作筆錄釐清經過,預計下周將犬隻沒入。

▲嘉義義竹鄉中平村29日發生一起犬隻咬傷孩童事件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據了解,該名1歲多男童當日晚間7時許,跟著家人前往中興宮參加中壇元帥祝壽平安宴時,突然遭一隻黑色大型犬撲倒,並且瘋狂撕咬,男童母親見狀急忙上前將狗趕跑,緊急將孩子帶至長庚醫院就醫,並於昨(30)日到派出所報案,警方依法受理並依動保法、兒少保護法通報嘉義縣動保處、社會局處理。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前往現場,對咬人狗兒進行檢疫並扣留。(圖/民眾提供)
據悉,男童臉部受有嚴重撕裂傷,傷口深且鄰近眼睛,醫師為避免感染,安排住院進行清創治療,縫合了上百針後目前傷勢穩定,預計明(1)日就可出院。中平村長謝勝麒表示,該隻闖禍的黑狗為民眾飼養,平日都未繫繩,放任其四處遊走,鄰里多次勸導飼主加強約束、繫繩,但都未見改善,最終釀成意外。
嘉義縣動保處今日下午會同警方前往飼主住處,對犬隻進行檢疫並扣留,另對飼主製作筆錄,釐清事發經過。寵物管理課長徐寶如表示,事發當時飼主未在犬隻旁看管,違反動保法第20條,處以新台幣3000至15000元罰鍰;另查該犬也無辦理寵物登記,可開罰3000到15000元;此外,依動保法第7條規定,若寵物無故侵害他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可依法沒收犬隻,預計下周將正式沒入。社會局則已主動與家屬聯繫,提供必要協助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