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賴在朋友家不肯走!美工刀襲警滿地是血 判刑再賠60萬

▲小港分局員警遇刺。(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趙姓員警處理糾紛遇刺,噴了一地血。(資料照/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2023年12月某日凌晨發生一起襲警案件,一名何姓男子向邱姓友人租房,後來邱男不願再讓他居住,雙方引爆口角糾紛,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未料,何男情緒失控,竟持美工刀朝向趙姓員警的頸部、手臂攻擊,導致員警當場受傷噴了滿地血,被送往醫院救治後幸無大礙,何男遭逮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起訴,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徒刑7年6月,民事部分,趙姓員警向何男求償110萬餘元,法院判賠60萬8千餘元。

判決指出,2023年12月4日凌晨3點13分,警方獲報,小港區學府路有民宅發生口角糾紛,洪姓巡佐及趙姓警員2人立即到場處理,40歲的何姓男子與41歲邱姓男子是前一份工作關係認識的朋友,何男近期因求職不順利,找上邱姓前同事向他租房,暫住他家中。

警方調查,邱男現經營回收食用廢油工作,於是與何男說好,幫忙工作就免付租金,原以為只是暫住,不過何男卻賴著不走,一住就是3個月,邱男不願再讓他借住,雙方引爆口角。

▲小港分局員警遇刺。(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何姓男子情緒失控,持美工刀刺警。(資料照/記者許宥孺翻攝)

未料,警方處理過程中,何姓男子疑情緒失控,竟持自有的美工刀朝向趙姓員警攻擊,導致員警的右手部、臉部、嘴唇等多處撕裂傷,滿地噴血,緊急送往小港醫院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警方將何男逮捕後,依殺人未遂及妨害公務等罪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時,何男辯稱是一時情緒失控才持美工刀攻擊員警,沒有殺人的意思,律師也辯護稱持美工刀攻擊員警是為了逼退他,並無殺人、致人於死之犯意。

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為,何男趁員警毫無防備下,以預藏的美工刀對員警的重要部位使勁攻擊,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何男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民事部分,趙姓員警向何男求償醫療費10萬8681元及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法官審酌員警受傷、傷勢程度及後續影響等情狀,認為精神慰撫金以50萬元為適當,醫療費用則全部照准,因此判何男應賠償60萬8681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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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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