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同意社子島開發展延3年 籲北市府與地方溝通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開發案,同意北市府展延請求,場外聚集不少社子島自救會抗議。(圖/社子島自救會提供)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開發案,同意北市府展延請求,場外聚集不少社子島自救會抗議。(圖/社子島自救會提供)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24日)審議「變更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社子島自救會呼籲要駁回展延。國土署指出,北市府在去年2月提出展延申請,經委員充分討論後,考量市府施政需要及土地所有權人、居民之權益,在合於法令規定的原則下,同意再展延開發期限3年。

針對審議結果仍予以展延,社子島自救會表達強烈抗議,痛批內政部成為北市府離譜違法的幫兇,嚴厲譴責國土署署長吳欣修,竟無視陳情人提出社子島主要計畫細部計畫不一致,抵價地比例低於法規下限等明確違法事項,以及環評已於一審遭法院判決撤銷等問題,強硬限縮都委會僅討論主要計畫展延的程序問題,不討論計畫實質內容,替違法都市計畫案護航之心昭然若揭。

自救會指出,主要計畫會有開發期限的規定,是為了確保都市計畫在實質開發階段不至於過時。自救會質疑都委會不討論計畫實際違法且不具可行性之處,要如何確認原主要計畫歷經後續程序推動及時空變遷後仍屬可行?

自救會呼籲內政部,作為都市計畫法、土地徵收條例的中央主管機關,應主動撤回違法的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例同意,要求台北市政府重新檢討修正社子島主要計畫與細部計畫草案。

對此,國土署指出,台北市政府在113年2月針對本案向內政部提出展延申請,並於本次會議說明辦理過程、延宕原因,以及後續預期辦理期程,經委員充分討論後,考量市府施政需要及土地所有權人、居民之權益,在合於法令規定的原則下,同意再展延開發期限3年。

此外,國土署說,今日僅就展延程序進行討論,決議若涉及實質計畫內容調整,包括防洪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及土地徵收審議等部分,應依都市計畫相關程序再提請審議。

國土署表示,本案在107年6月26日審議至今已滿7年,請台北市政府就歷次會議決議,持續與地方進行充分溝通,以利社子島都市計畫推動,務實解決當地防洪需求、整體空間規劃及公共建設缺乏的問題。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社子島開發案,同意北市府展延請求,場外聚集不少社子島自救會抗議。(圖/社子島自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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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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