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分局。(圖/取自旗山分局)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刑事偵辦案件出現重大疏失!甲仙區一處空地發現一具腐爛的男屍,員警到場後發現身上沒有證件、未見家屬,竟然草率通知民間殯葬業者到場處理運送,明顯違反相關規定,甚至還可能造成跡證破壞。對此,記者求證旗山分局,分局不予回應。
據了解,這起命案是在25日中午左右被發現,發現地點是在一處空曠地,屍體已經明顯腐爛、長滿蛆,警方獲報抵達現場之後,初步沒有在身上發現證件,也就是無名屍。結果警方竟然通知民間殯葬業者到場處理運送到殯儀館,造成市殯方面極度困擾,一度無法入冰櫃等待相驗。
▲無名屍運送有相關規定,殯葬處也發函給各警分局 。(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高雄市立殯儀館為何會困擾?原來依照殯葬管理法以及無名屍地方自治條例,有八大項的死亡案件必須通知市殯處理,無名屍就是其中一項,同時殯葬管理條例第69條以及98條規定,「憲警人員依法處理意外事件或不名原因死亡之屍體,應該立即通報公立殯儀館辦理運送,不得擅自轉介或縱容殯葬服務業逕行提供服務」。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在2023年12月也曾經發函通知高雄市各分局強調,對於無名屍的處理必須依照殯葬管理法第69條以及第98條規定辦理,違反規定將移送所屬機關依法懲處之外,並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也難怪高雄市立殯儀館會這麼重視,因為無名屍的死亡原因必須經過檢察官以及法醫的採證釐清死因,若是透過「民間殯葬業」運送,恐怕會造成跡證破壞。
而這具在甲仙鄉發現的腐爛男屍,今天(26日)已經報驗完畢,因為無法辨識身份,檢察官指示以DNA採證來確認身份,釐清相關死因。旗山分局對於被指控未依照規定通知市殯人員前來運送腐屍,面對記者詢問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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