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塑膠桶出奇招!罩後座乘客身上騎車趴趴走 涉2違規警開罰

記者賴文萱、劉人豪/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機車騎士載塑膠桶,直接把塑膠桶倒蓋在後座乘客身上,引起網友注意,警方表示,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肩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可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後座乘客如未配戴安全帽,可依同條第6項處駕駛人500元罰鍰。

影片中騎士載乘客,並把塑膠桶套載乘客身上,騎車行經土庫一路、清豐二路,被路過民眾拍下,引起網友注意。

▲▼       網傳違規載物影片 警籲遵守交通規則      。(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網傳違規載物影片,警籲遵守交通規則。(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警方指出,經檢視影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高度不得超過肩膀,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影片中駕駛人行為顯已違反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可處駕駛人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另後座乘客如未配戴安全帽,可依同條第6項處駕駛人500元罰鍰。

楠梓警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確保他人及自身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確保民眾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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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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