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幫詐團洗錢2700萬有串滅證之虞 徐巧芯大姑夫妻延押2個月

▲▼徐巧芯 聯訪 說明週刊報導相關。(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丈夫的姊姊劉向婕、姊夫杜秉澄及朋友林于倫,因涉幫助詐欺集團洗錢、2個月內以買賣虛擬貨幣名義轉帳提現2700萬元,今年(2024年)3月經台北地檢署搜索約談後聲押禁見獲准,因2個月押期將在本月(5月)27日屆滿,檢方預先聲請延押,台北地院召開延押庭調查後,今(24日)裁定劉女3嫌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可抗告。

北院裁准延押理由指出,分別訊問杜秉澄、劉向婕、林于倫後,依前次羈押庭訊問時所獲卷證資料、以及前次羈押後之卷證資料等,仍認3嫌共同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洗錢罪,且犯罪嫌重大。

此外,劉女3嫌在集團中的實際分工、涉案程度深淺、龐大被害人數及金額、多次層轉帳戶的複雜性,以及3嫌各自已獲得利益多寡,因3嫌均仍否認犯行前提下,有待偵查進一步釐清。

▲▼徐巧芯大姑劉向婕(左)涉嫌共犯洗錢罪遭收押。(圖/記者劉昌松攝)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丈夫的姊姊劉向婕(左),涉共犯洗錢罪嫌被羈押禁見。(圖/記者劉昌松攝)

法官認定劉女3嫌羈押原因中,關於《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勾串滅證)、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反覆實施同一加重詐欺罪嫌),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以及短期內再犯詐欺取財之虞,羈押原因仍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證據。

法官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之必要,裁定劉女3嫌從本月27日起,均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方調查顯示,劉向婕和丈夫杜秉澄在2023年初就曾捲入詐欺案被偵辦,後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但劉向婕名下的京品國際國際公司、及杜秉澄的漢澄稀土材料公司等帳戶因此被列為警示,無法使用,劉、杜2人為繼續幫忙詐欺集團洗錢抽佣,劉女的高中同學林于倫提供東霖公關公司帳戶使用。

▲▼劉向婕的丈夫杜秉澄涉嫌共犯洗錢罪遭收押。(圖/記者劉昌松攝)

▲劉向婕的丈夫杜秉澄(中)涉共犯洗錢罪嫌被羈押禁見。(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接獲報案,有民眾誤入投資詐騙陷阱,把錢匯入指定帳戶受騙,警方報請北檢指揮偵辦,發現2023年7月到同年9月間,至少有2700萬元經過2、3層的轉帳,最後進入東霖公關公司帳戶,然後由劉女等人提領一空。

檢警專案小組今年3月25日發動搜索,拘提劉向婕、杜秉澄、林于倫,3人都否認犯案,辯稱從事虛擬貨幣交易,不知道買家付款來源是非法的,檢方不採信,以劉女和丈夫剛因涉詐而被凍結帳戶,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等理由,聲請羈押禁見劉女3嫌獲准,並依領款與對話紀錄追查幕後洗錢共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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