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BMW保養被偷開!深夜趴走7hrs國道飆速149km 她收紅單氣炸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控訴,先生將BMW轎車開到汽車美容廠保養,但車行人員未經夫妻兩人同意就將車子開上路,半夜在國道上狂飆,時速149公里被拍照,導致她事後收到罰單,車子還被扣牌,怒嗆車行:「太沒水準了!」

▲▼車主事後收到紅單氣炸了。(圖/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將車子開到保養廠美容,事後竟收到時速149飆速紅單,還被扣照。(圖/陳小姐提供)

「太扯了!」陳小姐說,透過先生的朋友知道這間保養廠,4日晚間10點半,先生將車子開去仁武區保養,換了前保桿、輪胎、大燈,5日下午4點多依約定時間取車,沒想到21日竟無預警收到國道超速罰單,車牌還被吊扣。

▲▼車主事後收到紅單氣炸了。(圖/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怒控保養廠沒水準。(圖/陳小姐提供)

根據陳小姐提供的罰單,違規時間是發生在5日凌晨3點57分,車子行經國道一號南下368公里處,該路段速限100公里,而當時測定行駛速度149公里,被警方依法舉發,並處新台幣1萬2000元罰鍰。

陳小姐和先生今日到監理所申訴並至派出所提告,她表示,在調閱行車紀錄器時,發現5日的畫面竟消失,懷疑可能是被車行人員刪除,企圖掩蓋行徑。經警方調閱車牌辨識系統,發現5日凌晨3點多,車子從車行被開出去,中間消失約2個小時,上午7點30分,車辨又擷取到車子行經三民、新興、苓雅等區,最後才上國道,約上午10點才回到仁武保養廠,不過並無法得知開車的人是誰。

陳小姐控訴,當時取車時,車行人員都未告知擅自將車子開出去,遑論是開上國道超速,事後她詢問車行,但車行人員至今一概不承認,只丟一句「不知道」,且電話也不接了,直到事情在網路上曝光後,車廠老闆下午5點多才打電話告知,承認開車的人是車行員工,但不清楚詳細情況。

▲陳小姐指控車行人員擅自開車趴趴走,還開上國道超速被扣照。(圖/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的BMW新車價要250萬元。(圖/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目前身孕,無奈表示,不可能要她大著肚子騎機車吧。(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要試車也要告知,結果在市區趴趴造!」陳小姐氣憤地表示:「車子開出去就算了,還讓我的車被扣牌,這就過分了!我現在懷孕,不論是工作或是產檢都需要車子,總不可能大著肚子騎摩托車吧?這是我生氣的點,車子一扣就是半年,半年後我的小孩都出生了!不可能出了月子中心沒有車子開吧?」

記者向保養廠致電求證,聯絡方式為一組手機號碼,能撥通但車行人員遲遲未接電話。不過據了解,今日保養廠未開門營業。

▲陳小姐控訴車行人員偷開車,還害她收超速紅單被吊照 。(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陳小姐控訴車行人員偷開車,還害她收超速紅單被吊照 。(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警方表示,29歲陳姓男子將自小客車開至仁武區保養廠保養,該保養廠人員未經車主同意逕自使用,並遭舉發違規而查扣拍照,分局依強制罪受理,並以單一窗口傳真至仁武分局進行後續偵辦。

國道警方表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前段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高雄區監理所表示,民眾對於裁罰有疑義,申訴流程可先洽高雄市政府裁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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