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養豬場埋廢污泥「挖出超多豬屍」現場臭翻天 6官商聲押

▲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嘉義 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查獲不法事證。(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嘉義 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查獲不法事證。(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警環人員,7日持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開挖查獲涉嫌回填堆置養豬所生產的廢污泥、營建廢棄物,甚至還有死豬,傳喚17人,檢方訊後,認為4名公務員及2名廠商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圖利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4人交保。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指出,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環境部環境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嘉義縣環保局、嘉義縣警刑警大隊、彰化縣環保局、彰化縣警局刑警大隊、警政署保五總隊等專案小組人員共90餘人,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嘉義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

▲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嘉義 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查獲不法事證。(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經南檢劉修言主任檢察官與專案小組人員在現場開挖後,發現養豬場區內,確有回填堆置養豬廢水處理流程產出的廢污泥、營建廢棄物及棄置斃死豬之情事,廢污泥回填深度達2至3公尺,現場開挖的土方散發出豬糞發酵腐敗臭味。

經南檢啟動團隊辦案模式,由10餘位檢察官協同複訊本件李姓被告等5名公務員及梁姓被告等6名廠商、證人6人,並認其中4名養豬場公務員與2名廠商涉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項、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等罪嫌,且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均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有1名養豬場公務員及3名廠商分別交保新台幣20萬元、10萬元、10萬元、5萬元。其餘被告及證人訊後請回。

▲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嘉義 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查獲不法事證。(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專案小組發現,國營養豬場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廢污泥,未依規定再利用,即屬廢棄物,未經許可即任意回填、堆置廢棄物者,不但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環境品質,造成民怨,更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等刑責;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南檢將持續追查環保犯罪,守護民眾權益與健康,並在此呼籲相關業者應恪遵環保法規,勿心存僥倖而觸犯法網。

▲台南地檢署洪欣昇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等廉警環人員,持搜索票前往嘉義 縣義竹鄉、彰化縣二林鎮國營大型養豬場等20處執行搜索,查獲不法事證。(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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