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芳療師賠百萬仍遭撤職!淫警怨罰太重:我只是一般人

▲▼ 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左營分局員警性侵芳療師,賠償100萬元獲得緩刑2年。(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高雄市左營分局一名馬姓男員警2022年性侵越南籍芳療師,因以100萬元和解,獲判緩刑5年,馬男移送懲戒後,遭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馬男不服上訴,強調當時是以一般民眾身分前往消費,不至於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請求從輕懲戒,但法院認為警察欠缺守法觀念,維持原處分確定。

判決指出,馬男於2022年1月2日下午1時許,前往轄內某枋寮館消費,由越南籍芳療師服務,馬男卻將她強壓在床,強行褪去衣褲後要求口交,女子緊閉嘴才未得逞,仍遭指侵得逞。

左營分局獲報立刻派員前往查處,卻發現遭控性侵男客竟是同分局的馬姓員警,檢方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高雄市警局也將馬男記過處分,並調往六龜分局服務,全案起訴後,馬男遭到停職。

橋頭地院審理時馬男否認強制性交,強調芳療師沒有抗拒,還有和她接吻,但芳療師反控馬男是常客,當天按摩時還告知過自己有男友,仍遭到對方壓制性侵。

▲粘姓計程車司機遭指控對身障女子兩度猥褻與三度性侵,但粘男辯稱與女子是男女朋友關係,女子也聲稱「有老公就是你」,檢不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芳療師表示馬男是常客,事發當天就強調自己有男友,仍遭到性侵。(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而刑事局的鑑定報告中,在芳療師的唇部、左髖骨、胸罩內側中間均有採得與馬男相符的男性染色體型別,認定馬男犯行明確,法官考量馬男已與芳療師以100萬元和解,依強制性交罪處2年、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40萬元,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定讞。

之後馬男移送懲戒,馬男主張有取得對原諒,也未曾有過任何形式有罪判決紀錄,從警期間愛崗敬業,克盡職守,每年均有數十次記功、嘉獎紀錄,請求從輕處分,然懲戒法院認為,馬男身為警務執法人員,卻為逞私慾而侵害他人身體,嚴重損傷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譽,故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馬男不服上訴,強調他是以一般民眾身分前往上開會館消費,非於執行職務期間所為,既與警察或公務人員身分無關,實不致於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而他在誤認芳療師真意之情境下,才會誤觸法網,但行為後已取得原諒,芳療師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且他身為家中重要經濟支柱,處以撤職處分,實屬過重,再度請求法官給予從輕處分。

法官認為,根據原判決內容,馬男確實違反意願性侵芳療師,卻一再辯稱是誤會對方意思,實為避重就輕之詞,不足採信,原懲戒處分也已充分審酌馬男行為之動機、目的、手段、違反義務之程度等,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之範圍,故維持原判,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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