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床搞大14歲小蘿莉女友肚子 19歲男賠償25萬...換緩刑免囚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19歲男子搞大14歲女友肚子,賠25萬換緩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19歲男子與14歲少女交往後偷嚐禁果,結果導致少女懷孕,她將此事告訴母親後,母親氣得報警,之後男子賠25萬與少女及其母達成和解,桃園地方法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判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但他另被依猥褻罪判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少女交往後,先於去年(2023年)4月30日,以手指性侵少女得逞;6月12日在少女同意下發生性行為;6月19日去汽車旅館開房間;6月25日又撫摸少女胸部猥褻。之後少女懷孕,少女將此事告訴母親後,母親氣得報警。

警方偵辦時,男子坦承不諱,且少女母親及少女的證述情節均相符,並有男子與少女間通訊軟體IG及LINE對話紀錄、醫院驗傷診斷書暨診斷證明書、胚胎採證監管紀錄表等,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酌,男子造成少女心理傷害,可能影響少女日後對於兩性關係之正確認知,而男子犯後坦承犯行,與少女及少女母親達成和解,賠償25萬,依3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共3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3年;男子另被依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