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音樂老師經常製造噪音擾鄰,遭12名鄰居提告求償。(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何姓音樂老師在其住家經營音樂工作室,但他因經常製造出聲響,噪音引起鄰居公憤,被12名鄰居分別提告求償30萬元。對此,台中地院認為,何男所製造的聲響確實妨害社區住戶安寧,且逾越社會生活可容忍的標準,因此判他因賠償12名鄰居共3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何男為音樂老師,會在家中演奏樂器並從事網路教學,,但他卻被12名鄰居指控,他從2021年4月至今年5月底止,經常製造聲響,「很煩躁」、「長期每天24小時噪音穿腦,影響我們身心健康、生活品質」等,鄰居不堪其擾,因此分別向他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此,何男辯稱,鄰居所蒐證的錄影光碟都是自行側錄,並未會同環保人員實施噪音檢測,所使用的錄音器材也僅僅只是行動電話,分貝計也是便宜貨,不是專業設備,有失真之虞不足採信,因此請求法官駁回鄰居之訴。
不過,法官勘驗社區管委會的會議紀錄中,有部分住戶反映噪音問題,已嚴重影響生活安寧及睡眠品質,請求管委會協助處理,或是提出惡鄰條款,還給社區平靜生活。
另外,也有兩名鄰居出面指控,「何男長期每天24小時噪音穿腦,影響我們身心健康、生活品質」、「樓上住戶長期故意噪音及震動、極低頻聲」;再加上中市警局第二分局也有接獲報案,稱何男住處傳出噪音等,何男也因此被開罰3000元。
法官認為,有多名證人出面作證,甚至有鄰居請學音樂的朋友到場來聽,確定何男所製造的噪音是一些音樂、伴奏,以及鼓聲、BASS聲等,且也有錄影證明,何男在凌晨時段也多次製造出槍鑼打鼓聲,噪音也的確超過容許值,認定何男確實噪音擾鄰。
法官審理後,依法判何男須賠償每名鄰居30萬元,但其中有兩名因搬入時間較短,分別賠償7萬5000元及22萬5000元等,12名鄰居加總共需賠償3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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