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工程師硬上女網友!害下體多處撕裂傷 賠130萬換免關

▲桃園市張姓男子被指控對同居女友之女兒性侵,檢方查無違反其意願之行為,偵結不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已婚工程師性侵女網友,與對方以13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輕判1年10月,並宣告緩刑5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已婚工程師阿欽(化名)在交友軟體上結識女子小花(化名),2人第一次約會阿欽就把人帶到汽車旅館性侵,造成小花下體撕裂傷。法官審理時,阿欽坦承犯行,並且以130萬元與小花達成和解,法官最終依法輕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並須服20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根據判決,阿欽2022年9月6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花,2人相談甚歡,8天後便相約見面。阿欽起初先假裝約小花唱歌,當載到小花後又謊稱KTV現場沒有包廂,要改到有包廂的汽車旅館唱歌。

小花當時不疑有他,便跟著阿欽到了汽車旅館,沒想到阿欽進到房間後就立刻現形,要求發生性行為,但遭到小花以身體不適為由拒絕,阿欽當下不顧小花反抗,強行壓制並硬上得逞,導致小花下體多處撕裂傷。

案經小花提告,阿欽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且事後也與小花以130萬元達成和解,並已全數給付完畢,最後也獲得小花原諒。

法官審酌,阿欽並無前科,素行良好,但因一時失慮才犯下此案,事後也已與小花達成和解,尚見悔意,應已有所警惕且無再犯之虞,法官最終將他輕判1年10月徒刑,宣告緩刑5年,但須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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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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