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逃兵藝人」劉承俊回國有望? 大法院最終判決:應給入境簽證

▲▼美籍韓裔歌手劉承俊(圖/翻攝自劉承俊微博)

▲美籍韓裔歌手劉承俊逃避兵役,慘遭南韓政府禁止入境多年。(圖/翻攝自劉承俊微博)

記者羅翊宬/編譯

美籍韓裔唱跳歌手劉承俊(Steve Sueng Jun Yoo)曾是稱霸歌謠界的傳奇,1997年以出道作《剪刀》連續7次奪下有線電視音樂節目排行榜冠軍,然而曾經叱吒風雲的他卻於2002年選擇利用取得美國籍的方式「逃避兵役」,此後長年遭到南韓禁止入境。如今在多次訴訟後,南韓大法院判劉承俊勝訴,認為領事館應該准許其申請入境簽證。

劉承俊2002年1月收到公益勤務要員召集通知書,然而他卻以海外演唱會為由,選擇從南韓出境,並取得美國公民權、同時喪失南韓國籍,疑藉此手法逃避兵役,因此多年來慘遭南韓法務部列入「禁止入境」的黑名單內。2015年8月,他向南韓駐美國洛杉磯總領事館申請旅外同胞(韓僑)的F-4居留資格簽證,卻不斷慘遭領事館回絕。

根據《韓聯社》,劉承俊向南韓法院提出上訴,盼能藉由司法力量撤回洛杉磯領事館對於拒絕核給F-4居留簽證的決定。法律界人士今日(30)指出,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3部(主審為大法官李興九)決定在三審維持二審判決、判處原告劉承俊勝訴定讞,南韓駐洛杉磯領事館不得以「逃避兵役」等既定理由拒絕核發居留簽證。

劉承俊在遭洛杉磯領事館拒絕核發入境居留簽證後,曾前後兩次向法院提出訴訟,在經過更審和再上訴審後,曾獲大法院的勝訴判決;然而,洛杉磯領事館卻以「劉承俊逃避兵役義務的行為,有侵害國家利益的疑慮」為由,再次拒絕核發簽證。

為此,劉承俊2020年10月再度針對領事館的行為向法院提出訴訟,雖然一審敗訴,但今年7月卻在二審勝訴。

▲▼美籍韓裔歌手劉承俊(圖/翻攝自劉承俊微博)

▲美籍韓裔歌手劉承俊盼望能「重返祖國」。(圖/翻攝自劉承俊微博)

二審法官依據舊有的《在外同胞法》指出,「雖然從原則上來說,若因逃避兵役而喪失國籍者無法獲得居留資格;但一旦超過38歲,若缺乏損害安全保障、維持秩序、公共福利、外交關係等侵害國家利益行為之事由,則應賦予簽證資格。」

然而報導卻也指出,就算劉承俊從駐洛杉磯領事館獲得居留簽證資格,擁有能夠讓劉承俊「返回祖國」的關鍵鑰匙仍掌握在南韓法務部的手中,因為就算法務部維持禁止劉承俊入境的黑名單,劉承俊依舊無法入境。

南韓《出入境管理法》第11條規定,一旦被認為有可能損害國家利益、危及公共安全與經濟社會秩序、影響社會善良風俗,則南韓法務部長可以禁止上述人等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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