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毅老闆涉用「未來蛋」!法院認證是累犯 裁定收押禁見

▲桃園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日前稽查仲毅蛋品公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日前稽查仲毅蛋品公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下同)

記者沈繼昌、閔文昱/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偵辦逾期蛋品、進口蛋假冒國產蛋案,其中仲毅蛋品公司吳姓蛋商與5名員工,複訊後被依違反食安法、詐欺取財等罪嫌聲押,桃園法院諭知交保後檢方抗告。對此法院指出,確實有用未來蛋的狀況出現,且不只一次,認為若不予以羈押難以進行之後的偵查、追訴,因此裁定吳姓蛋商收押禁見。

桃檢偵辦桃園市仲毅蛋品公司涉嫌銷售逾期進口蛋、進口蛋假冒國產蛋案,檢方日前指揮市調處約談吳姓蛋商等5名人員到案,並於上月28日持搜索票針對仲毅蛋品公司等5處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其中湯姓員工以5萬元交保,其餘3名員工則被請回,另外仲毅蛋品公司吳姓負責人,因為涉嫌食安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遭檢方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桃檢指揮桃園市調處偵辦逾期蛋品與假冒國產蛋案,今天上午向地院將吳姓蛋商聲押遭駁回,檢將提抗告,圖為市府聯合稽查小組稽查仲毅蛋品公司。(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地院召開聲押庭審理後,諭命吳姓蛋商以50萬元交保;桃檢認該院方裁定認事用法有不當之處,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該裁定並發回更審後,桃園地院指出,吳姓蛋商經訊問後僅坦承有涉及虛偽標示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部分,對於檢察官所列其餘各罪都否認犯行。

法院根據檢方提出相關資料以及陳述後,認為確實有外國蛋及國產蛋混合製成,僅標示產地台灣,且有逾越進口的有效日期再販賣的情事,且吳姓蛋商應該也知悉該批蛋品有逾期的情形。另外,從滷蛋生產日報表9月1日使用的產品原料是9月4日進貨的情形,也確實有用未來蛋的狀況出現。

法官表示,一個公司會有不止一次的紀錄出現應該不是誤載,一個公司的營業行為不可能只有一次,一定是反覆在做,就客觀情形來看,吳姓蛋商標示不實的情況,若是故意為之即是詐騙,雖然食安法是7年以下之罪,但對一般國民健康影響甚鉅,且本案尚有相關共犯未到案,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吳男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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