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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能力再提升 南消一大隊辦理防火管理宣導聯合講習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分2梯次針對消防人員辦理防火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聯合講習訓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分2梯次針對消防人員辦理防火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聯合講習訓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為讓轄區8個分隊的消防人員,對於防火管理、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檢查等專業能力再精進提升,14、15日分2梯次,針對消防人員辦理防火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聯合講習訓練,希望提升消防人員防火宣導能力及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列管檢查的專業度,進而降低災害傷亡。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分2梯次針對消防人員辦理防火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聯合講習訓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第一大隊此次辦理講習的課程內容包括「公共危險物品業務」、「防火管理業務」、「防火宣導及一氧化碳業務」及「液化石油氣業務」等4個面向的課程進行講習,其中特別針對2023年新修正之消防法第15條之2「宣導零售業者(瓦斯行)備置相關資料、僱用安全技術人員及依規定定期複訓,落實瓦斯行之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完整機制」,瓦斯行未設置安全技術人員處2至10萬元罰鍰,安全技術人員未定期複訓,處3千至1萬5仟元罰鍰。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分2梯次針對消防人員辦理防火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聯合講習訓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新增消防法第15條之6「落實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遴用及訓練」、公共危險物品管理辦法增訂第46條之1及第46條之2「為輔導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進行改善」、提高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位置、構造及設備未符合設置標準,或儲存、處理及搬運未符合安全管理規定者之罰鍰為新台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等法令規定進行說明及講解。

▲台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分2梯次針對消防人員辦理防火宣導及公共危險物品聯合講習訓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第一大隊大隊長陳博文強調,透過本次講習優化同仁宣導知識、提升檢查的專業度,強化消防同仁的專業知識與宣導技巧,期許同仁在執行公務及各式防火宣導時能更具說服力,灌輸民眾正確防災知識,降低台南市火災發生率,減少因災害造成的財物損失,挽救更多寶貴的性命。

消防局長李明峯指出,台南市近年在台積電的設廠帶動之下,相關協力廠商也紛紛在台南設廠,因此消防局對於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的列管檢查及安全管理責任越顯得重要。存放危險物品場所若不慎發生火警,不但救災耗時困難,也容易伴隨重大人命傷亡及巨大金額損失,藉由危險物品講習訓練增進相關法令素養及提升檢查的專業度,讓同仁對於危險物品相關場所能更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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