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一拿半小時…害漸凍症翁缺氧1年後亡 看護過失要賠740萬

▲▼ 病人,病床,住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陳姓看護離開半小時,沒及時發現臥床老翁缺氧窒息,治療1年後身亡,判決結局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居家看護負責照顧患有漸凍症的老翁,她某日離開房間去為老翁拿果汁,半小時後回來發現老翁已因呼吸器脫落而缺氧,1年後因嚴重併發症不治死亡,陳姓看護遭到老翁家屬提告、並求償1450萬。高雄高分院近日駁回陳女上訴,維持過失致人於死罪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老翁家屬740萬餘元。

判決指出,陳姓看護於2020年2月間開始輪班於周末居家照顧漸凍症老翁,老翁因呼吸道肌力不足,需使用呼吸器及拍痰、抽痰機照護。

同年4月26日下午,看護在老翁正穿著拍痰背心、使用拍痰機時,卻離開房間到樓上的廚房幫老翁拿灌食用果汁,期間背心震動後停止拍痰而消氣下沉,致連接老翁氣切口之呼吸管線脫落,呼吸器發出聲響示警,但看護卻遲遲未歸,半小時候再回到房間,才發現老翁已陷入缺氧,緊急送醫救治1年後,仍因腦病變壞死、併發器官發炎最終不治死亡。

陳姓看護表示,她不知道使用拍痰背心時要一直在場,且事發到老翁死亡已經1年多,故管線脫落與死亡結果無關,而每天都要上樓幫老翁現打果汁,所以要在樓上等候,老翁的妻子知情也未曾表示不妥,當天妻子甚至在樓上拉著她抱怨兒媳之事,拖延到下樓時間,死亡原因也不能排除是自身疾病所致。

法官檢視監視錄影畫面,並參照專業護理師說法,認為陳姓看護身為照顧者應明白機器使用的危險性,並隨時注意不宜離開過久,從陳女離開房間到陳女返回,已經過29分鐘,導致延誤發現、造成老翁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並因缺氧長達13分鐘、導致最終因併發症而死亡,有過失責任明確。

法院一審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陳姓看護10月徒刑,上訴至高分院認為量刑無違誤,駁回上訴。

老翁家屬也向看護求償共1450萬,法院審酌老翁的3名兒子皆為醫師,妻子也為醫院督導、護專講師,經濟背景與所受痛苦等,判陳姓看護需賠償740萬餘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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