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讀≠有看!表妹傳教召令照片 他手機滑過被控逃兵下場出爐

▲▼陸軍302旅111年7月動員召集,苗栗通霄海邊。(圖/民眾提供)

▲陸軍302旅111年7月於苗栗通霄海邊動員召集。(示意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蔡文淵、蔡怡萍/苗栗報導

一名住在苗栗老家的表妹,代收吳姓表哥的教召報到信後,用手機翻拍下照片並透過IG傳給吳男,但吳男沒有在集合時間前往指定地點報到,遭苗栗後備指揮部以涉犯妨害兵役函送,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吳男與表妹的IG訊息雖然顯示「已讀」,但不表示吳有確實看清楚召集令內容,無法斷定有故意不到的意圖,予不起訴處分。

根據調查,22歲吳姓男子為苗栗後備指揮部列管之後備軍人,2022年6月7日時,軍方寄送為期14天教育召集訓練的通知單,到吳男位於苗栗的老家,說明應在同年7月16日早上前往指定地點集合,但吳男平時住在台中,遂由他的表妹代收,表妹用IG拍下召集令照片、並轉傳給吳男。

▲▼陸軍302旅111年7月動員召集,苗栗通霄海邊。(圖/民眾提供)

但吳男於集合當天並未現身,苗栗縣後備指揮部認為吳男從IG讀取訊息後,故意不報到以逃避召集,涉犯妨害兵役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進行偵辦。

吳男則表示,他有時候滑IG訊息滑太快,並沒有看到那個教育召集令,還沒有看清楚就滑掉、也是會顯示「已讀」。

檢察官認為,信件寄到吳男苗栗老家,由表妹代收並翻拍成照片傳給吳男,但一般通訊軟體顯示訊息為「已讀」,僅是「訊息接收方曾點擊進入對話內」,不代表點擊者都有對每個訊息認真看過、知悉該內容,而吳男也沒對該召集令發表回覆,無法認定是否確實「讀取」召集令,犯罪嫌疑不足,因此予不起訴處分,不得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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