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確診輕症免隔離 勞工、學生請假規定一次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今日(20日)起確診輕症改為「0+n」,不需要隔離,但有民眾擔心如果染疫後身體不適需要請假,是否會被列入缺席紀錄。對此,勞動部表示,勞工確診請假可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給假、支付半薪,且不能扣全勤獎金;學生的部分,指揮中心表示可以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也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台北新北市政府宣布從明天開始高中以下學校全面停課,處在疫情重災區的小學家長在放學後紛紛前往學校去接小孩回家。(圖/記者湯興漢攝)

▲學生染疫可請病假,家長也可以請防疫照顧假。(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20日起實施新冠輕症免隔離通報,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僅有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不過,有部分民眾擔心,輕症免隔離上路後,若是確診者身體不適需要請假,是否會影響個人的出席紀錄;對此,《東森新媒體ETtoday》整理出5大族群的請假規範,供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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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N」假別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5族群請假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下同。)

● 勞工

勞動部表示,勞工若是確診身體不適,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照片」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給假、支付半薪,且不能扣全勤獎金,但要注意的是,由於已不用隔離,因此請假天數併入「未住院傷病假」計算,1年內不得超過30天。

勞動部指出,請病假只給半薪,勞工若有所考量,仍可依自身需求改請特休或事假,若請特休假,雇主應發給全薪,且雇主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發放;若請事假則沒有工資,且1年內不得超過14天。

此外,若勞工要居家上班,經勞雇雙方同意後,因有提供勞務,雇主仍應照發薪資。勞動部也提醒,若勞工依勞基法規定正常請假,雇主卻不給假的話,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最高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 學生

指揮中心表示,學生確診可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也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在家照顧小孩。

● 教師

指揮中心表示,教師染疫後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以及成績考核之考量,其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

● 公務人員

指揮中心表示,公務人員染疫可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考績等次考量,另外也可以選擇進行居家辦公。

● 軍職人員

指揮中心表示,軍職人員染疫同樣可持快篩陽性證明(例如照片)請病假,且無不利處分。

▲▼0+n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0+n說明。

雖然輕症者即日起免隔離,但病程中仍有機會發展為中重症,指揮中心提醒,若民眾自行快篩陽性之後,出現以下8大重症警示症狀,仍應儘速就醫:

1、喘或呼吸困難
2、持續胸痛或胸悶
3、意識不清
4、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
5、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
6、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
7、收縮壓<90mmHg
8、無發燒之情形下心跳>100次/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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