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廂型車載8輛腳踏車卡涵洞。(圖/讀者提供)
記者許展溢/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41歲游姓男子5日晚上約8時30分開著廂型車,車頂載著8輛腳踏車,沒想到當時行經八德西路後港巷涵洞,卻沒注意到該處限高2.3公尺,開入後整個卡住,腳踏車還因此被擠壓。
警方表示,游男當時載著8輛腳踏車,要跟朋友前往北高出遊跟訓練,但因不清楚涵洞限高2.3公尺而開車駛入涵洞,不料頂部腳踏車卡涵洞,游男無受傷,警方對游男實施酒測,確認沒有酒駕情況。警方協助將該車脫離涵洞,恢復交通順暢,至於車損金額部分,警方說,當事人提到正在送修中,還不知金額。
警方指出,仁武交通分隊處理事故完畢後,測量該車高度確認超過該道路限高2.3公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行駛」規定,可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罰款,警方依法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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