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幼兒圍兜1/3標示不合格 消基會籲訂更嚴格產品標準

▲▼市售幼兒圍兜1/3標示不合格,消基會呼籲政府應不定期抽查。(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調查發現,市售幼兒圍兜1/3標示不合格,呼籲政府應不定期抽查。(圖/消基會提供)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市售嬰幼兒圍兜材質多樣化,消基會在雙北抽驗15件圍兜,今(8日)公布調查結果,發現5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等於高達1/3不合格,消基會表示,依法業者應立即改善,屆期不改正則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建議家長選購商品時避免購買標示不清商品,呼籲主管單位除了要不定期抽查商品標示,特別是網路販售商品,同時要訂立更嚴格的幼兒產品標準。

當嬰兒成長到4個月大時因口水分泌增加,家長都會為幼兒準備圍兜,但目前市售圍兜材質多樣化,嬰幼兒使用時材質安全需求比成人更高,消基會在今年2月期間,在台北市、新北市的連鎖藥局及藥妝店、婦嬰用品店及網路購買,共計採得15件樣品,並在今天公布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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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表示,15件樣品中,4件為紡織品類(棉或聚酯纖維),其餘11件為矽膠或塑料聚合物材質;若以生產國別區分,2件沒有標示生產國,其餘13件中,4件為台灣製造,其餘9件都是中國大陸製造。▲▼市售幼兒圍兜1/3標示不合格,消基會呼籲政府應不定期抽查。(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調查發現,市售幼兒圍兜1/3標示不合格。(圖/消基會提供)

根據消基會調查結果,15件中共有5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包括3件沒有標示製造或進口廠商資訊、1件沒有標示主要成分或材質、2件沒有標示生產國別、5件沒有標示製造日期。

消基會指出,5件不符合《商品標示法》商品,依同法第1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廠商限期改正,若屆期不改正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到改正為止。

此外,消基會表示,在品質測試中,游離甲醛、重金屬(鉛及鎘)溶出、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O)和PAHs(多環芳烴)等項都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對於家長選購商品,消基會建議,首先應檢視標示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或是《服飾標示基準》等法規,標示不清的商品應避免購買,網路購買時也可檢視頁面是否有提供標示說明,另幼兒圍兜最重要是安全,款式愈簡單的愈好,應避免購買有配件或細綁繩圍兜。

消基會也提醒政府,這次兒童圍兜調查顯示,仍有業者未落實資訊標示完整,主管單位應不定期抽查商品的標示,特別是網路販售的商品,在兒童防水圍兜部分,建議主管單位重新檢視相關安全標準,不應與一般兒童商品標準相同,並建議應列為應施檢驗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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