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孩不分年紀!高雄男爬捷運站體狂舞 揪熱褲妹「拉手轉圈圈」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對男女日前深夜踩踏YouBike自行車,再攀爬上捷運出入站設施平台,兩人疑似酒後喝茫,直接在站體上跳舞嬉鬧、拉手轉圈圈,友人錄下畫面後被轉傳出去,現在畫面流出,警方通知兩人到案說明,後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裁罰,最高可罰6000元。

▲▼醉後失態。(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梁男、郭女醉後失態,爬上捷運站體跳舞嬉鬧。(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網路上流傳一段畫面,標題被打上「捷運拆除工程」,內容是一名黑衣男子深夜爬上YouBike自行車,先是踩踏坐墊、龍頭,沿著捷運站體「下腰」進入設施平台,旁邊友人則不斷呼叫「可以!爬上去!」也有人制止「好啦!不要鬧了啦」。

沒想到男子站上去後,還扭腰擺臀,單腳還跨上欄杆做出猥瑣動作,友人還呼應他的動作一邊喊:「5、6、7、8」,「你給我騷一點喔」。這時還有一名穿著綠衣的女子也踩著自行車往上爬,兩人在平台上拉手轉圈圈、跳舞,行徑相當誇張。

▲▼醉後失態。(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兩人在平台上拉手轉圈圈。(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這段畫面流出後,警方調閱監視器,26日深夜通知影片中的28歲梁姓男子、陳姓女子到案說明,兩人表示於24日晚間與朋友飲酒後失序,對於自身行為感到相當後悔。

因違序事實明確,經偵訊後,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進行裁罰,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對此,高雄捷運公司表示,該處非屬公眾可通行之處所。如有毀損的話,將涉及毀損罪,目前經車站檢視,回報該處設備無明顯損壞。捷運公司將加強巡檢,並呼籲民眾勿有此行為。

如勸阻不聽,不但危及自身安全,亦有可能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3,非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或人員,違反第44條第2項前段規定,進入大眾捷運系統之路線、橋樑、隧道、涵管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可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可處6000元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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