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陳禾原曝自首消防員最重下場。(圖/陳禾原提供)
記者戴上容、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確診重症,搶救仍不幸死亡。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公開新北市消防局和雙和醫院的橫向錄音檔,引發各界熱議;該消防人員昨晚向政風室、地檢署自首並聲明稿表示,從未同意高中同學卓冠廷播放與使用錄音;天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禾原分析該消防員下場,恐涉刑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公務員懲戒法,最嚴重恐會免職。

周玉蔻17日於節目「辣新聞」公開恩恩案橫向錄音檔,時間是4月14日下午6時24分,揭露消防局119的施小姐打電話找到雙和醫院說,有媽媽和2歲、5歲小孩都確診,但中和衛生所和衛生局都聯絡不上,是否可以先幫他們。雙和醫院回答,要找「感控」,確診者要有床位後再過來。周玉蔻表示,衛生局對外理由說大家都很忙,但其實根本找不到人。
對於關鍵電話錄音流出,該消防局該昨已前往自首,今早透過消防局發布「簽名檔聲明文」指出,高中同學卓冠廷主動與我連絡討論恩恩案狀況,我思慮不周就從系統下載這個案子的資料,包含錄音檔提供給他,和他說明消防局的流程,強調消防局處理上沒有疏失。沒想到後來政論節目上有播放了上述的錄音檔,事實上我從來沒有同意讓他播放或使用。
律師陳禾原表示,消防員屬公務員,將執行公務之錄音檔案洩漏予第三人,可能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消防員上述洩漏執行公務錄音檔案之行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應送懲戒,將可能面臨免職、撤職、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等處分。
律師陳禾原分析,由於消防員已自首,且洩漏檔案如不是因個人私利,而是基於澄清消防局立場,他認為相關有權機關應會從輕論處。

▲恩恩事件不斷延燒,圖為恩恩爸出面說明。(資料照/記者陳以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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