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特色男連發鵰照造福3萬粉絲 換來30天拘役

▲▼s男性內褲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林男在推特發裸照被判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多數社交軟體都有審核機制,會將尺度越線的內容下架,推特(twitter)的尺度較其他平台寬鬆,但任意發布不當內容也可能涉及違法。屏東一名林姓男子就因發布裸露照片,被依妨害風化罪判處拘役30天,並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以為緩刑條件。

林男在推特上有超過3.2萬人追蹤,時常發圖和粉絲互動,根據判決書內容,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林男2021年6月20日PO出自己裸露生殖器的照片,6月28日又上傳另張裸照,已觸犯刑法第235條第1項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

簡易庭指出,2罪分別處拘役20日,合併執行拘役30日,考慮林男無前科,且事後坦承犯行,顯現悔改之意,緩刑2年,但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作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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