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興中街縱火奪6命!男租客竟還爽逛超商買泡麵 下場出爐

▲興中街惡火釀6死6傷!傳雲梯車卡住誤救援,消防局「路旁停車阻機器啟動」。(圖/民眾提供)

▲興中街惡火釀6死6傷,縱火男租客及屯物女房東被依法起訴。(圖/民眾提供)

記者白珈陽、陳韻如/台中報導

台中市興中街大樓3月6日一場惡火奪走6條生命!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鄭姓男租客因養羊與莊姓女房東產生糾紛,心生不滿縱火,加上莊姓女房東平時愛撿回收物,在大樓1樓與樓梯間等地堆積大量雜物,阻擋逃生路線,才因此釀成如此嚴重的慘劇。全案今日偵結,鄭男與莊女分別被依殺人、公共危險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指出,鄭男為莊女的租客,過去有多項前科,平是靠打零工維生,今年2月才剛搬進該大樓,住在頂樓加蓋的8樓903套房,一個月租金6000元,但入住後,其就與莊女因養寵物羊、欠房租、浪費水等問題,多次發生爭執。

▲興中街惡火釀6死6傷!傳雲梯車卡住誤救援,消防局「路旁停車阻機器啟動」。(圖/民眾提供)

一直到案發當日凌晨,鄭男牽羊到住處附近公園散步,遇到莊女,2人又再次吵起來,莊女因而揚言要將人趕出去,沒想到鄭男因此心生不滿,竟於同日下午4時持打火機在租屋處2樓樓梯間點燃雜物後逃出屋外,甚至還跑到超商買泡麵,而由於整棟樓屋內堆放許多雜物,火勢瞬間一發不可收拾。

另外,因莊女平時愛撿資源回收物,並將撿來的回收物堆積在1樓與樓梯間,阻礙逃生,導致火災發生時,消防員行動困難,無法在第一時間佈水線灌救,因而釀成6死6傷的慘劇。

近日檢方偵結,認定鄭男涉犯殺人、殺人未遂及縱火等罪嫌,從重依殺人罪嫌將他起訴;至於莊女部分,涉犯刑法第189條之2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從重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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