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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決定自己的人生」 長照機構8旬嬤簽預立醫療決定

▲南投醫院至護家幫長者預立醫療諮商,守護病人自主權。(圖/衛福部南投醫院提供)

▲南投醫院至護家幫長者預立醫療諮商,守護病人自主權(下同)。(圖/衛福部南投醫院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南投87歲李姓阿嬤在921大地震的時候失去了丈夫與兒子,之後便多年獨居生活,有次被鄰居發現阿嬤在家裡昏倒,趕緊送醫後救回一命,後續為了阿嬤的安全與照護,入住南投傑瑞安養中心;衛福部南投醫院近期前往傑瑞安養中心,為住民安排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服務,提供友善的專業諮詢與簽署服務,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跟醫護人員與家人談善終。

《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當符合末期病人、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和其他公告重症等5種條件時,醫療機構或醫師可依患者所預立之醫療決定來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例如CPR、葉克膜、輸血等可能延長病人生命的醫療措施)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例如透過導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餵養食物和水分),以保障病人生命自主權。

▲南投醫院至護家幫長者預立醫療諮商,守護病人自主權。(圖/衛福部南投醫院提供)

院方指出,李阿嬤住在安養中心已經7年了,這期間經常表示:「我要自己決定自己的人生」,機構工作人員將阿嬤的期望放在心上,在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之後,一度規劃安排讓阿嬤至南投醫院接受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但被新冠肺炎疫情耽擱。

南投醫院得知消息,由放射腫瘤科主任翁益強主任帶領團隊前進安養中心,為李阿嬤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並且在姪子與姪媳的見證下,完成了預立醫療決定(AD)之簽署。

翁益強表示,諮商的過程,了可與家屬或醫療委任代理人一起討論、規劃生命,可以藉此接受自己,也有機會與家人達到和解。而長照機構是許多長輩的主要照顧者,至機構進行諮商,更能讓工作人員知道如何陪伴、進行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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