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撿屍正妹!2男玩起「兄弟丼」 她清醒見身旁還有2男崩潰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女友相約談判分手,卻藉故將其帶進摩鐵,趁機硬上性侵得逞,事後女子提告強制性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夜店醉倒遭2男性侵,崩潰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女子在夜點狂歡後醉倒,被4名男子帶回家,其中2名男子見狀色心大起,竟趁著她昏睡無理抵抗時,竟玩起「兄弟丼」,事後女子情緒崩潰,對2人提告。不過,法院審理時,2男不僅認罪,還不斷尋求女子原諒但遭到拒絕,法官考量2人犯後態度良好後,依法輕判2男1年8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女子2020年8月間與潘姓男子相約信義區一間夜店,而席間還來了鍾姓男子、巫姓男子以及林姓男子等人,眾人狂歡到隔天凌晨,女子也因不勝酒力醉倒,其他3名男子也有些酒意,潘男見狀並將4人全帶回家過夜。

女子當時完全失去意識,並在潘男房間繼續熟睡,但沒想到一旁的林、巫見她不醒人事,竟色心大起,趁著大家熟睡後,與她搞起了3P。女子當時因毫無抵抗之力,只能任人擺布,還不時發出呻吟聲。

於此同時,一旁的鍾姓男子驚醒,立刻打電話給女友,對方隨即要他離開現場以免惹禍上身。不過女子清醒後情緒崩潰,認為在場4名男子全都對她伸出狼爪,因此將4名男子全告上法院。

檢方在偵辦期間,鍾男因有與女友的對話紀錄可證明,自己當時在女友要求離開後,隨即返家,因此獲不起訴處分;而潘男部分,因事證不足,檢方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林、巫2人,因女子身上有採集到2人DNA,檢方認2人涉有重嫌,因此將2人依乘機性交罪嫌起訴。

對此,法院審理時,林、巫2人坦承犯行,並多次向女子道歉,表示願意賠償女子,但仍未獲得原諒,法官審酌,2人犯後態度,認為2人頗有悔意,且均無前科,最終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2人各判1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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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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