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起訴後遭押提抗告 高院:駁回!恐有反覆實施之虞

▲▼高嘉瑜、林秉樞。(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遭起訴羈押,提出抗告再遭駁回。(合成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件,檢方在農曆年前對林秉樞提起公訴,新北地院審理後進行接押庭,裁定羈押3個月。林秉樞提出抗告,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林秉樞持有高嘉瑜的私密影片,可能會以此威脅高嘉瑜;再加上他有多次前科,高院認為他有反覆實施之虞,駁回抗告。

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案件,在去年11月底經媒體批露後,承辦的新北地檢署隨即在12月1日凌晨發動偵查作為,將他拘提到案。經訊問後,檢方對林秉樞聲請羈押,理由是他涉犯「傷害」、「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且林秉樞也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罪之虞,請求羈押。最後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林秉樞在去年12月29日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但遭駁回。而檢方在農曆年前,將全案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案由新北地院審理接押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3個月;林秉樞不服,提出抗告。

林秉樞抗告理由指出,法院認為本案有害善良風俗故不公開審理,侵害林秉樞的公開受審權;此外,檢方已查扣他雲端硬碟中的私密影片,林秉樞也已經配合刪除所有影片,但法院卻認為他可能以此要脅高嘉瑜,顯不合理;最後,林秉樞以自己有精神疾病為由,不宜羈押。

而高院審理後,做出駁回裁定。高院駁回理由指出,根據卷證資料,林秉樞犯罪嫌疑重大。此外,高院認為林秉樞供述反覆,與證人之證詞有所出入,又持有高嘉瑜之私密影片,可能以不當方法影響高嘉瑜。另外高院也根據證人證詞以及他的前科紀錄,認為他「情緒控制能力欠佳,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強制及恐嚇罪之虞。」

至於公開審理部分,高院認為本案攸關高嘉瑜的私密影片,確實有害善良風俗,不應公開審理。而高院也認為林秉樞跟高嘉瑜曾為男女朋友的親密關係,「並曾持有私密檔案,確有干擾證人或對其等造成心理壓力之可能。」而對於林秉樞的精神疾病,高院認為並無出所接受治療之急迫性,最後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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