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禁換約!內政部5招打炒房 最高罰5000萬、最重關3年

▲台北市房地產,房產配圖。(圖/記者林敬旻攝)

▲房價居高不下。(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黃巈禾/台北報導

近年房價一路狂漲,內政部去年12月通過修正草案,祭出5招打炒房,包括禁止預售屋換約、禁止炒作行為、解約申報登錄、管制私法人購屋,以及建立檢舉獎金機制,若炒房最高5000萬元、最重關3年。

對於業者認為限制預售屋換約無助平抑房價,內政部表示,觀察近期預售屋銷售情形,發現建案多採分批限量銷售,惟因投資客利用揪團簽約後再行「換約轉售」的手法,形成建案搶購完銷假象,造成想買屋的消費者恐慌,進而促使建案售價不斷調漲,這次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將能遏止假性買賣炒作,使市場回歸理性交易與合理交易價格。內政部修法5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

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禁止炒作行為

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三、解約申報登錄

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

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

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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