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焦屍/刺殺情敵殘忍燒屍 相驗結果出爐...兇嫌遭聲押禁見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科學園區迎曦湖北側停車場發生驚悚的焦屍案,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謝旻霓獲報,已督同法醫完成相驗,本案初步相驗結果,死者葉姓男子背部有1處刀傷,身上則有大面積燒灼傷,詳細死因仍待解剖鑑定,檢察官以洪姓凶嫌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警方調查,洪嫌疑因不滿前女友移情別戀與葉姓男子交往,涉嫌半路堵人並持刀殺害焚屍。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仲斌指出,本案經檢察官初步調查,發現死者是於29日凌晨下班後與洪姓被告騎機車在南科園區環西一路與環東一路發生爭執扭打,死者即倒臥在該路口,復由洪姓被告以死者之機車,將死者載至迎曦湖畔停車場,過程中尚因行車不穩擦撞電線桿發生自撞車禍,洪嫌見死者機車因擦撞電線桿而逸漏汽油,即於停車場內點燃汽油焚燒死者及機車。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檢察官訊問後認洪嫌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洪嫌。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另對外界質疑洪嫌以機車雙載方式,載運死者到焚燒現場時,葉男在當下是受傷還活著,由洪嫌活生生縱火燒死死者,還是死者當時已經死亡,洪嫌是縱火焚屍等疑義,檢方表示將擇期解剖查明。

 ▲涉嫌殺人焚屍的洪姓男子,檢察官訊後以他涉嫌重大,涉犯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台南市消防局於29日清晨5時16分許據報,新市區南科園區迎曦湖環東路一段,發生火燒車事件,消防局據報派員前往,迅速將火勢撲滅後,惟在起火燒到剩車架的機車上,發現一具焦屍,經檢視該具男屍腹部有刀傷,消防局及台南市警善化分局馬上通報轄區保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南科中隊)警方前往查處。

經保警調閱監視器過濾追查,查出死者為37歲的葉姓南科工程師,葉男案發前疑似和一名洪姓男子,在命案現場附近馬路上發生衝突鬥毆,洪男涉嫌持刀刺殺葉男腹部,並以葉男機車雙載方式,載運葉男到案發現場縱火毀屍。

警方調查,洪姓凶嫌和葉姓死者在南科同一家公司上班,洪男疑不滿前女友與葉男交往,趁葉男今天加班到凌晨4點,騎機車前往南科園區環西一路與環東一路堵人,兩人一言不合起了爭執繼而鬥毆,洪男接著持刀朝死者背部刺殺一刀後焚屍,其作案手段相當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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