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涉漁船運毒案遭聲押 罪證不足法院放人檢抗告

▲屏東地檢署             。(圖/記者陳崑福攝,資料照片)

▲屏東地檢署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一起漁船運毒案,查出雲林縣某議員與該漁船船長聯繫,傳喚他到案,訊後以供詞避重就輕,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法院以罪證不足請回,檢方將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屏東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偵辦一起漁船賣走私毒品案,過濾船長等人通聯紀錄,發現雲林縣一名議員與該漁船船長有聯繫,為釐清案情,檢警於13日傳喚他到案說明,當天深夜,檢方以涉嫌毒品案且有串證等之虞向法院聲押,法官14日凌晨請回。據悉,檢方目前已研議相關罪證,不排除提告抗告。

據了解,這名議員表示目前該案仍在調查中不便多說。但據親近他的友人表示,可能是議員要向屏東這名船東買船,要交船時竟與訂購的船型和品項不同,議員認為有問題就不想買了,即要求對方退錢,但對方一直沒有還錢。

由於船東還沒有還錢,雙方還在談還錢過程,船東就因涉毒案被抓,辦案人員從船東的通聯記錄中,查出他身分,才傳喚到他到案說明。而議員也已向院檢方說明他的名字為何會出現在船東手機的原因,因與毒案無關,法官才以罪證不足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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