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被拖「皮包鑰匙在裡面」 男半夜翻進拖吊場想拿...判拘30天

▲台南市中北拖吊場籌設整備完成,5月1日續配合警方執行違停拖吊作業。(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蔡姓男子因愛車被拖吊,但車上的皮包、鑰匙未拿而導致其無法返家,當時又錯過拖吊場的營業時間,竟突發奇想,翻進拖吊場內欲拿取物品。(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林冠吟/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21歲蔡姓男子今年3月因違規停車,慘遭交通大隊拖吊,但蔡男疑似因想拿回車上的皮包和鑰匙,竟趁著半夜徒手攀爬圍籬、翻越鐵門,進入拖吊場中,將愛車的封條撕開進入車內拿皮包,卻當場被拖吊車司機發現喝止,讓蔡男情急之下慌忙爬牆逃逸。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蔡姓男子今年3月因違規停車而被交通大隊依法拖吊,不料蔡男疑似想拿回車內的物品,卻又礙於當時時間已晚,拖吊場已結束營業,竟突發奇想,以徒手攀爬圍籬、翻越鐵門的方式進入拖吊場內,撕毀愛車上的封條,試圖拿回車上的皮包和鑰匙,被拖吊車司機發現後喝止,情急之下,蔡男竟選擇再以同樣的方式,翻出拖吊場的圍籬逃離。

基隆地院審酌蔡男於偵訊時的自承,指出他因為錢包和鑰匙都在車上,回不了家,才會跑到拖吊場內拿回車內物品,但法官認為其翻越圍牆侵入拖吊場內,為開啟車門而撕毀封條,著實不可取,惟念其並非從事其他犯罪之意而侵入,且犯後坦承犯行,依無故侵入附連圍繞之土地等罪,判其應執行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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