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擬規定記者每年接受90小時教育 打造黨和人民放心的新聞隊伍

▲▼中國大陸兩會記者,採訪,編採,採編,記者證。(圖/CFP)

▲大陸記者在兩會上提問。(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大陸官方15日發出《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徵求意見稿,內容提到,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累計應不少於90小時,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黨和人民放心」的新聞輿論工作隊伍。

根據陸媒報導,該份暫行規定的徵求意見稿由國家新聞出版署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名發出,適用範圍為在國家新聞出版、網信、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新聞單位,從事新聞採編崗位工作,並持有新聞記者證的人員。

▲▼中國大陸兩會記者,採訪,編採,採編,記者證。(圖/CFP)

暫行規定的總則第三條中提到,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領導,牢牢把握黨的新聞輿論工作職責使命,健全完善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機制,不斷增強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腳力、眼力、腦力、筆力,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黨和人民放心」的新聞輿論工作隊伍,未推動新時代黨的新聞輿論工作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暫行規定中規定,繼續教育的內容包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為新聞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為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新聞工作必須具備並應當掌握的行業政策法規和新聞採訪、媒體融合等專業知識,以及行業發展需要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等。

暫行規定也提到,新聞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新聞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新聞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暫行規定還強調,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新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新聞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定期組織或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教學質量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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