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生與豪宅主委爆肢體衝突 被控強制、誹謗2罪結果出爐

▲▼陳俊生因社區糾紛挨告妨害名譽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陳俊生因社區糾紛挨告強制和妨害名譽2罪都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藝人陳俊生去年因為和台北豪宅社區主委發生衝突,鬧上新聞版面,他受訪聲稱是幫藝人鄰居黃大煒、郭采潔等其他鄰居挺身而出,並和其他住戶出面質疑,社區主委長期占用資源、擅自拿走1箱防疫酒精,社區主委與經理不滿控告陳和記者等人涉強制、誹謗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認1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陳等3人。

陳俊生(陳濬洋)外型出色,曾是多項品牌模特兒,後來轉戰電視戲劇,曾與玉女歌手陳明真等多位女藝人傳出緋聞,近年開設「快速記憶學校」,出版過多本相關書籍。

2020年8月間,有媒體報導陳俊生因為不滿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豪宅大樓主委長期占用資源,他為了同住的其他藝人朋友和住戶權益,為了解主委選舉情況,要求查驗選票時,和社區經理發生推擠衝突,陳和林姓住戶分別向媒體表示,懷疑主委作票、挪用公共基金購買的防疫酒精。

宋姓主委以及社區馮姓經理不滿遭抹黑,控告陳、林和撰稿記者涉嫌誹謗,另外指控陳強行闖入社區辦公室,迫使主委提供選票查驗,涉嫌強制罪。

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社區秘書確實多次看到主委,拿著會發出玻璃碰撞聲的塑膠袋給經理,常常下班清點就發現社區酒精短少1、2瓶,過去社區內的確也有其他住戶對主委有怨言,因相關事項攸關社區的公共利益,屬於可受公評之事,陳、林與記者在受訪與寫稿前都有相當查證,並非憑空捏造。

至於陳俊生被控強行闖入辦公室驗舉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住戶可要求查閱財務報表、會議紀錄等文件,管委會不得拒絕,陳俊生認為住戶有權查驗主委選票,主觀上並無強制罪的犯意,因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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