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手遊寶物誘使2少女拍攝猥褻照片 渣男二審遭判8年

▲妹子,自拍,正妹,手機,照相,女生(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竹男子誘使多名少女拍下猥褻照片,二審重判8年。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竹林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多名未成年少女,並以送手遊寶物為幌子,誘使少女拍下裸露下體、胸部,甚至是自慰的猥褻影片,傳送給自己,保留觀賞。檢方依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提起公訴,一審將他判刑8年。上訴二審後,高院二審21日也將他判刑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因透過手機遊戲「第五人格」結識未滿18歲的少女小貝(化名),林男在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 2月29日間某時,在桃園市大園區住處,透過LINE與小貝聯繫,以贈送遊戲虛擬寶物為由,引誘小貝拍攝自慰行為之影片,傳送給他觀覽。不過小貝僅自網路下載他人影片傳送給林男。

沒多久,林男發現影片中並非小貝,因此一人分飾兩角,以另外的臉書帳號傳訊給小貝,謊稱林男握有小貝的猥褻影片。小貝就與林男聯繫,林男脅迫小被傳送自己或朋友的自慰影片,否則會將先前的影片廣為傳送,並指稱影片中人就是小貝,讓小貝身敗名裂。小貝心生恐懼,拍下自己裸露下體、胸部的照片,傳送給林男。

此外,林男也在這時候結識另名當時年僅10歲的少女小瑾(化名),並以贈送寶物為幌子,要求小瑾拍下猥褻影片。小瑾就在自家浴室中,拍下裸露胸部、下體之猥褻照片,傳送給林男。全案因林男涉及多起誘使少女拍攝猥褻照片、影片案件,最後遭檢警查辦,檢警過濾他的帳號,一一找出被害人。檢方對林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林男重判有期徒刑8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林男以自己犯罪情節輕微、所生危害不大,以「情堪憫恕」為由,請求二審減刑。但高院認為林男的犯行並未情堪憫恕,不足可採。此外,高院仍認定林男有罪,還是將他判處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林男另外還涉及多起相同案件,新竹地院4月間也對他另外判刑7年6月,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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