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休息室狂啪同事30回!人妻淪「洩慾工具」墮胎…老公頭炸綠光

▲情侶,戀人,辦公室戀情(圖/取自免費圖pakutaso)

▲新北人妻與小王在公司內偷情30次,雙雙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pakutaso)

記者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發現,妻子婚後態度逐漸轉冷,甚至搬出2人愛巢又提離婚,他無奈之下只好答應,沒想到1個月後接到小王老婆的訊息,他才知道自己早已戴了綠帽,心碎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小王應賠償人夫20萬元,可上訴。

人夫主張,與妻子婚後原本相處和睦、無話不談,沒想到2018年間妻子態度卻逐漸冷淡,還搬離住家,2020年4月初更直接提離婚,他無奈只好同意。事隔1月後,他才接到小王的老婆告知,妻子與小王早已談了2年不倫戀,並不是單純同事、好友關係,小王的老婆也因此提出民事告訴,妻子須賠償對方40萬元,這樣的消息令他大受打擊,決定向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

對此,小王則稱,人妻曾向他表示,與人夫感情不睦,人夫還有打人、曠職、工作遲到等問題,婚姻生活壓力超大,人妻是不想跟人夫同住才會分居。另外,人夫曾向人妻坦承,與同事有親密交往關係,可見雙方婚姻早已破裂、有名無實,2人離婚與他無關。

新北地方法院調查發現,小王老婆怒告擔任公司會計的人妻時,小王曾出庭作證,「2018年開始到2020年4月左右,有跟人妻發生性行為,在公司休息室至少發生2、30次以上,在公司轎車發生大概3、4次」。除此之外,小王也坦言,曾多次與人妻在摩鐵激戰,人妻還因此懷孕、墮胎,法院不採信小王的說詞,判他應賠償人夫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小王老婆怒告人妻的民事訴訟,雖然人妻否認與小王有姦情,但法院勘驗相關證詞認為,小王在起訴、審理時都明確證稱,激戰次數約落在33到46次之間,時間、地點也都相符,採信小王的說詞。人妻也曾在電話中稱,「所以我就是你的砲友嘛!我就是你一個洩慾的工具而已嘛!」,最後法官判人妻應賠償小王老婆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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